交通肇事至亲伤亡 检方不诉挽救家庭
通讯员 余红梅
本报讯 近日,当53岁的张某从湖州吴兴区检察院得知自己将不被起诉时,流下了悔恨与自责的泪水,并向承办检察官鞠躬致谢。
今年4月,张某驾车带妻子和岳父母出去游玩。当天9时,张某一行人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时突遇大雨,因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采取制动措施不当,张某驾车撞到了右侧边护栏,导致坐在后排未系安全带的岳父母被甩出车外,岳父受重伤,岳母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张某立即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
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对岳父母的人身伤害负主要责任,对车辆等财产损失负全部责任。这起事故不仅使整个家庭陷入巨大的悲痛中,张某也因交通肇事可能面临入狱,这个家面临分崩离析。吴兴检察院受理该案后,鉴于该案的特殊情况,并且被害人的三个子女均愿意谅解张某,表示不再要求其赔偿,经综合考虑,遂依法对张某做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