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看守所里相约失足少年
通讯员 吕莹盈
本报讯 “谢谢检察官,以后的路我会好好走,再也不到这里来了。”近日,叶某走出看守所大门,对迎接他新生的吕检察官这样说。
叶某曾在永康某快递公司当快递员,一个月有近6000元收入。今年4月,他因盗窃多辆电动车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才17岁的叶某会不会从此破罐子破摔、一蹶不振?这成了悬在永康市检察院吕检察官心头的一件大事。
叶某服刑第二天,吕检察官就特意去看守所看望他,耐心详细地给他解读了相关法律知识,及时疏导他的负面情绪。吕检察官还跟叶某约定,一个礼拜去看他一次。这一坚持,就是半年。
“检察官,里面的人都待我挺好的。”“吃得饱、睡得好,就是希望时间过得快一点,我好早点出来。”见面次数多了以后,叶某脸上渐渐有了笑容,说的话也多了起来。
中秋节前夕,吕检察官特意联系了叶某的姐姐,安排姐弟俩在看守所见了一面。虽然隔着玻璃,但姐弟俩都已泪流满面。“我一定好好改造,以后一定听你的话。”叶某对姐姐说。
像叶某这样的,在永康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并非个案。今年以来,永康市检察院启动“高墙内”计划,赋予未检科干警驻监所检察职能,深入看守所,对这些“迷途的羔羊”不放弃、不轻视、不歧视,将教育、感化、挽救落入到看守所里的每一名失足未成年人,一方面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依法保障被监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加强对未成年罪犯的心理疏导。
该院检察官介绍说,这些未成年人大多处于逆反期,如果不对他们心理进行正向、有效地引导,将严重影响其认罪、悔罪和定罪处刑后的重返社会。永康检察院未检干警和看守所里的失足未成年人面对面沟通交流,为他们提供心理辅导,鼓励他们敞开心扉说说自己的想法,耐心解答他们的忧虑和疑问,深入了解他们在看守所的学习、生活和改造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帮教措施,帮助他们树立面对困难和逆境的信心和勇气,争取早日重返社会。截至目前,未检科干警已约谈近百余人,大多数约谈对象在出所后表现良好,均未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