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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 安

视频中,浙江检察官向江苏检察官提了个建议

省外被害人家属喜获社会救助

  通讯员 陈英 丁海南

  本报讯 “惠某某现在的家庭情况比较困难,经济压力也大,可不可以由你们院联系沛县相关部门为他们提供社会救助?”昨天上午,在舟山市普陀区检察院的视频接访室内,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应华珍通过远程视频,向江苏省沛县检察院建议,为被害人的家属惠某某申请社会救助。

  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惠某某的丈夫身亡且被告人无赔付能力。家庭失去顶梁支柱,抚养一对年幼子女的重任压在了惠某某一人身上,生活难上加难。普陀区检察院在了解案情和被害人家庭生活情况后,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将2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至救助申请人惠某某手里。同时,普陀区检察院多次与惠某某居住地的检察院沟通,建议沛县检察院对被救助人惠某某开展社会救助。

  沛县检察院了解情况后,为救助申请人惠某某申请了低保,及其儿子小学期间每年1000元的助学救助。这一来,眼下最担心的生活和学费问题得到了解决,惠某某对今后的生活充满了信心。“我会努力把两个小孩养大的,放心,谢谢你们!”

  今年3月,普陀区检察院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积极落实《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二条规定,首次探索异地社会救助。普陀区检察院充分利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免去被救助者长途跋涉、反复奔波,及时将救助金发放至被救助者的手中。


浙江法制报 平 安 00004 省外被害人家属喜获社会救助 2016-11-11 2 2016年11月1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