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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 安

温岭法院通报五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形势

侵财型犯罪居多 八成为结伙作案

  通讯员 李洁

  本报讯 未成年人犯罪日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日,温岭市法院召开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五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形势,指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侵财型犯罪居多,八成为结伙作案,冲动性犯罪的不少。

  据了解,五年来,温岭市人民法院已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63件,涉及未成年人926人。其中,2012年196件249人,2013年162件255人,2014年130件193人,2015年114件157人,2016年至今61件72人。

  “在刑事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占比较高。虽然案件数量逐年递减,但每年的总量仍然不小。”温岭市法院少年庭庭长王若胜介绍,“当前,青少年犯罪呈现‘四多四少两低’的特点。”

  以侵害财产为主要犯罪目的的居多,其他复杂犯罪目的的少。侵财型犯罪高居首位,且集中在盗窃、抢劫和抢夺三类侵财型犯罪上。仅2015年,温岭这三类犯罪案件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69%。

  共同犯罪的居多,单独作案的少。2015年,二人以上参与的共同犯罪占83%以上。相比成年人,少年犯尚不具有体力优势,尤其缺乏作案经验。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担心被害人反抗和碰到复杂情况,经常纠集他人共同作案。

  冲动性犯罪的居多,有预谋犯罪的少。数据表明,青少年犯抢劫、盗窃、伤害等罪的,大多是一时冲动犯罪,而有预谋有组织实施犯罪的相对较少。

  外地人犯罪居多,本地人犯罪相对较少。一方面,外来人口的比例较高;另一方面,外来人口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比较严重,导致青少年犯罪中外来青少年占比近90%。

  此外,未成年人犯罪群体往往文化程度低、就业率低。大部分青少年罪犯小学期间就辍学,甚至没上过学,初中(含初中中专)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90%以上,无固定职业人员占89.24%。


浙江法制报 平 安 00004 侵财型犯罪居多 八成为结伙作案 2016-11-14 2 2016年11月1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