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公证 夫妇晚年圆梦
通讯员 俞为鹏
本报讯 近日,一对年逾七旬的老夫妇来到台州市路桥区公证处咨询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工作人员了解到,这对夫妇是孤寡老人,膝下无子,几年前均已丧失劳动能力,目前生活由其远房侄子夫妇照应。
由于常年受到远房侄子的无偿照顾,二老十分感激,所以在一次公证普法宣传时咨询了公证人员。公证员告诉老人家,像他们这种情况,可以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通过公证,老人有生之年可由其侄子夫妇照顾,待他们百年之后,二老所住的房屋可赠与侄子夫妇。
老人听后非常高兴,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办法。经过商定,二老和侄子夫妇一同来到该处办理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拿到公证书后,二老悬在心头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