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指定法援
通讯员 邵慧彬
本报讯 近日,三门法院在审理一起原告诉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合同义务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原告难以清晰表达诉求和事实理由,故立即暂停审理。考虑到当事人经济困难,法院启动行政诉讼指定法律援助程序,为原告指定了一位律师,帮助他顺利完成诉讼。这是三门法院首次实行行政诉讼指定法律援助制度,获得了各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今年以来,三门法院与三门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在全市范围内率先试行行政诉讼指定法律援助机制,为部分经济困难、诉讼能力不高的行政诉讼当事人指定专业的法律从业者帮忙提供代写文书、代理诉讼等法律服务。此举大大精简了当事人自行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提高了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效率,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诉权,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