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精准护航
通讯员 翁秋霞
本报讯 企业主叶某某为少交税款,通过他人虚开了部分普通发票,案发时,尚未入账。叶某某知道自己涉嫌虚开发票罪后,及时销毁了虚开的发票并到税务部门开具了这部分普通发票。日前,此案被移送至衢州市衢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多次实地走访及深入调查后发现,叶某某的企业发展得不错,如果叶某某被公诉,将严重损害企业的竞争力。结合本案实际案情及涉案金额,经检委会讨论,衢江检察院对叶某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案是今年以来衢江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18条意见”和省检察院精准护航民营企业发展“21条意见”,坚持“绿色司法”理念,摒弃以往机械办案、就案办案模式,注重宽严相济和谦抑司法的主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