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6年11月23日
(2015)杭江商初字第2159号
武义鑫涛旅游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武义县光明文具厂、武义王牌链业有限公司、浙江远征工贸有限公司、浙江新洋工贸有限公司、武义昌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唐亮、卢百灵、卢章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武义鑫涛旅游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武义县光明文具厂、武义王牌链业有限公司、浙江远征工贸有限公司、浙江新洋工贸有限公司、武义昌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唐亮、卢百灵、卢章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江商初字第21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5)杭江商初字第2012号
王峰、邵丽芳、曹钧、曹继均、曹永海、浙江易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虞高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程康朗诉被告王峰、邵丽芳、曹钧、曹继均、曹永海、浙江易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虞高润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江商初字第20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5)杭江商初字第1935号
陈昌伟、白彩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陈昌伟、白彩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江商初字第19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5)杭江商初字第2013号
曹钧、曹继均、曹永海、浙江易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帝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程康朗诉被告曹钧、曹继均、曹永海、浙江易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帝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江商初字第20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5)杭江商初字第2550号
海盐尚利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京东纺织品有限公司诉被告海盐尚利服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江商初字第25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5643号
程纯平、邵远妹、杭州通利家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4857号
张庆延、蔡丽青、张益波:本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点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5090号
杭州玖神照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蓝建松:本院受理原告桐庐华艺广告有限公司诉你们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00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5741号
杭州易圣半亩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百江液化气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6948号
王志员、汤春娟:本院受理原告王成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6949号
王志员、汤春娟、汤王能:本院受理原告王成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6950号
王志员、汤春娟:本院受理原告王成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变更诉讼申请书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5)杭江商初字第2671号
杭州纯源钢塑管有限公司、中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宋义相、杭州环东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五矿浙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杭江商初字第26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899号
诸暨骏灵机械有限公司、诸暨市双迪管业有限公司、诸暨市永盾管业有限公司、诸暨市华通实业有限公司、周铁军、周玲莉、朱蔡芳、陈国盛、孙楚闻、陈贤妹、陈迪忠、陈杏琴: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4民初89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1774号
曹乃钏、薛美绿:本院受理原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104民初17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1779号
郑志成:本院受理原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4民初17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1425号
戴志苗、潘莉娅、周建海: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海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104民初14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2712号
浙江伊蒙乐自动售货有限公司:本院对杭州安购食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8民初27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2768号
占军、葛双英:本院对马战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108民初27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934号
余利忠、项爱娟、余利云、余利萍:季永娟诉你们和李水香、余佳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2016)浙0108民初934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4342号
王炳侠、吕阳阳、吕飞扬:胡秀文诉你们和徐来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诉讼举证(案件适用程序)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成员告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2月15日9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催22号
申请人乐清市人和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因遗失支付银行为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号码为31300051 43879380的银行承兑汇票,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乐清市人和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支付银行为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号码为31300051 43879380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整,出票日期为2016年11月10日,汇票到期日为2017年5月10日,出票人为杭州华杭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指明集团有限公司,被背书人为乐清市人和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三、申报权利的期间:自2016年11月18日起至2017年5月25日止。四、自公告之日起188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4343号
王炳侠、吕阳阳、吕飞扬:胡秀文诉你们和徐来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诉讼举证(案件适用程序)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成员告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2月15日10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9589号
戴新杰: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伟联纺织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0民初95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3449号
王焕强:本院立案受理原告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雷双响建材商行诉被告王焕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案诉讼材料。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2月13日上午09时00分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良渚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9836号、9837号
杨静月:本院受理原告丁国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0民初9836号、98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7487号之一
上虞市鸿诚酒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亿客食品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10民初74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7066号
周德清: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周德清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0民初706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破3号
本院根据浙江绿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卓公司”)的申请,于2016年11月14日裁定受理绿卓公司破产申请一案。,并于2016年11月14日指定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担任绿卓公司管理人。绿卓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6年12月30日前,向绿卓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恩波大道(迎宾路20号)物资大厦620室;邮政编码:311400;联系电话:1816711700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绿卓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绿卓公司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7年1月13日9时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3号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27民初2341号
胡青龙、周玲:原告姜峰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27民初23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胡青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还原告姜峰人民币30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4年6月26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的利息。二、被告周玲对被告胡青龙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公告费650元,由被告胡青龙负担,被告周玲连带负担。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127民初2961号
丰世富、刘秀金:原告郑佰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27民初29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丰世富、刘秀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郑佰胜借款7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50元,由被告丰世富、刘秀金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205民初2184号
潘宝财:本院受理原告张德雨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205民初2184号民事判决书和保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保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5民初3602号
赖亚林:本院受理原告叶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205民初36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5331号
董海兴:本院受理原告唐宁与被告董海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转普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由本院审判员李勤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一华、周亚珠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定于2017年2月10日9:05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5259号
台州中洲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海江与被告台州中洲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转普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由本院审判员李勤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一华、周亚珠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定于2017年2月10日9:30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07552号
郭华福:本院已受理原告辛仁军与被告郭华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浙0212民初075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7206号
陈顺杰:本院受理原告滕亚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风险提示书、转换程序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17年2月22日上午8时45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5276号
陶亚芬:本院受理原告毛炳华诉被告陶亚芬、卢海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212民初527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