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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新闻

禁放烟花 宣传先行

  通讯员 顾敏辉 缪帅

  嘉兴市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在市区划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连日来,嘉兴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警力,向辖区市民发放印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划定区域图的《致广大市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请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以实际行动支持禁放工作。

  图为长水派出所民警来到辖区单位讲解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浙江法制报 新闻 00004 禁放烟花 宣传先行 2016-11-24 2 2016年11月2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