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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6版:案卷

递出一张名片,招来杀身之祸 49岁网约车女司机凌晨接客遇害

嘉兴警方5小时破案

被害人的车
警方在现场勘查

  本报记者 陈佳妮 通讯员 钮宇萍

  “警察同志,这里有一辆黑色轿车,开着门,没司机……”11月21日上午9点45分,嘉兴南湖警方接到群众报警。

  南湖警方赶到位于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某河道边时,发现停着一辆黑色的斯柯达轿车,后座上有少许血渍。在河道中,警方打捞上了一具女尸……

  网约车女司机深夜跑单遇害

  “尸身颈部、腰部、上腹部有多处开放性刀伤,我们确认这是一起侵害性案件。”南湖区公安分局刑事犯罪侦查中心重案队队长张春伟,在勘查了现场后,神色有些凝重。

  随即,南湖分局启动重大刑事案侦破机制,兵分多路,通过技术手段侦查。

  警方很快明确了被害人的身份,杜女士,49岁,河南人,在嘉善摆地摊,是某平台的网约车司机,也是现场发现的黑色斯柯达轿车的车主。

  平时,没活的时候,杜女士会给路边的人发名片揽揽活。她有两个孩子,女儿今年刚刚成家,儿子正在读大学,兄弟姐妹都住在嘉善。

  在掌握被害人为网约车司机这条线索后,民警通过技术侦查手段,锁定了2名嫌疑人,并立即展开调查。

  21日下午3点左右,南湖警方在嘉兴市区某小区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孙某、张某一举抓获。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南湖警方刑事拘留。

  据了解,孙某、张某两人均在嘉兴七星厂里打工,两人是租房内的邻居。其中,犯罪嫌疑人孙某,30岁,江苏人,曾因抢劫罪被判刑7年;而犯罪嫌疑人张某,贵州人,刚满18周岁。

  本想“碰瓷”却下了毒手

  面对上门来的民警,孙某和张某十分惊讶,很快便坦白,对两人合伙实施的杀人抢劫事实供认不讳。

  “11月20日晚上8点左右,我们打车来到嘉善县一酒吧门口,因为没钱花,想找代驾的人‘碰瓷’敲点钱。”孙某说,但直到半夜,都没有等来“碰瓷”的对象。

  就在两人等待的时间里,轿车司机杜女士从两人身旁经过。

  “需要乘车吗?”杜女士问,孙某和张某拒绝后,杜女士给了他们一张名片,还告知对方,如果需要打车,可以电话联系她。

  此时,两位嫌疑人还未打算加害杜女士。

  又是2个小时的等待,“碰瓷”对象还是没有出现。孙某和张某失去了耐心,决定约杜女士出来,对她实施抢劫。

  为了躲避事后警方的追查,有犯罪前科的孙某向一位陌生人借了电话打给杜女士。当时,杜女士正准备睡觉,但她想着再多赚点钱也好,便在10分钟后到达酒吧门口,接走了孙某和张某。

  谋完财又害命,将女司机扔进河里

  杜女士一路开车,将他们从嘉善载到嘉兴。到达后,孙某对杜女士说,要去家里拿东西,再去朋友家。实际上,孙某是去拿了作案用的工具——15厘米长的一把剪刀。

  随后,当车子开到南湖区320国道杨庙路口往东200米时,孙某和张某凶相毕露,他们拿出凶器,抢劫了杜女士的一条金项链,还有钱包内的700多元现金。这之后,两人还用剪刀威逼杜女士,获取了她的银行卡密码,并且当场将杜女士捅伤令她失去行动能力。

  孙某和张某开着杜女士的车子,在附近一处ATM机里,取走了银行卡里的4800元存款。之后,他们把车开回事发地,将被害人和作案工具扔进了河里。原本,他们还想毁了车子,但轿车卡在河岸上,两人只好先离开了案发现场。

  21日,两人坐车去湖州,准备把抢劫来的金项链换成现金。由于金银市场监控严格,兑换金银饰品需要对身份证进行备案,两人只好用抢来的27.3克的金项链换了一条27克的金项链,并用“洗白”后的项链换取了6800元现金。

  目前,赃款已经全部追回,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浙江法制报 案卷 00016 递出一张名片,招来杀身之祸 49岁网约车女司机凌晨接客遇害 2016-11-24 2 2016年11月2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