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风吃醋伤人获刑
通讯员 项华杰
本报讯 两男争一女,结果两败俱伤。近日,衢州市衢江区检察院对其中一名男子项某某提起了公诉。
项某某与已婚的徐某保持了三年不正当男女关系,2014年二人分手。分手后,徐某认识了曾某某,并与曾某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2015年9月的一天早上,旧情难忘的项某某驾车从杭州赶到衢州徐某家,希望徐某回心转意,正好碰上徐某骑着一辆电动车出门。项某某驾车尾随,徐某发现后马上掉头回家,项某某便将车停在徐某家楼下,等待徐某再次出现。
这时,得知情敌上门的曾某某怒不可遏地拿了一把刀从徐某家下楼,径直朝项某某的车冲去,项某某见状,一脚踩下油门撞向曾某某,致曾某某多处受伤,构成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曾某某目前虽脱离生命危险,但生活无法自理。
近日,经衢江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项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曾某某损失3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