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开庭公安局长应诉
是啥大案子?如今这是常态啦
通讯员 高贝
本报讯 昨天上午9点,台州市路桥区法院的法庭里,该院院长葛建明身穿法袍,端坐在审判长席上。而坐在被告席上的,是台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蒋珍明。这是个啥案子?
原告是市民郑先生,四十几岁,三门县人。他说,今年10月2日晚上,他家楼下的夜宵摊噪音很大,他向三门公安110报警请求处理,但当晚4次拨打110仍无果,夜宵摊一直吵到凌晨2点才收摊。10月4日晚,郑先生又以夜宵摊车辆占道经营为由,第5次拨打110,请求三门公安对占道经营车辆进行驱离。1小时后,看到车辆不动、噪音依旧,郑先生第6次拨打110,被接警人员告知“出警人员已经到现场,车辆是停在人行道上的,不属公安管辖范围”。
对此回复,郑先生认为是“弄虚作假、隐瞒案情”,而且“接警人员语气不好”,于是提出投诉。之后,他认为三门县公安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告知110投诉事项处理结果”,向台州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10月18日,台州市公安局以“对投诉的处理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属行政复议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11月1日,郑先生将台州市公安局诉至台州中院,后该案由台州中院指定路桥法院审理。
郑先生没想到,坐在对面被告席上的,是公安局长蒋珍明。蒋珍明告诉他,公安接警人员语气不好的话,可以通过公安督察部门或者政府监察部门投诉,但这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郑先生说:“公安局长这么心平气和地和我说话,我心里的怨气也消了大半。”
法庭认为原告的申请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被告作出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并无不当,当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近年来,路桥法院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大力推动“一把手”出庭,“出庭不出声”的现象也明显改善。同时,法院院长也经常担任审判长办案。“我是院长,更是法官!”葛建明说,“随着员额制的实行,院领导也将承担更多办案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