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6年11月30日
(2016)浙0102民初4496、4497号
蔡叶峰、张海燕:本院受理原告李宗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4495号
蔡叶峰、张海燕:本院受理原告王安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2820号
陈福良、黄香连、陈灵君: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28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2866号
陈明雄、郑雪清、徐利红、陈崇明: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28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2824号
陈小雪、周泉军: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28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3040号
杭州灵渠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林西华龙矿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灵渠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2864号
何建军、章柳青: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28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2867号
黄晓敏、廖曾秀、黄瑞忠: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28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2843号
柯雪红、刘杰、董传芳: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28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2825号
赖圣康、赖传框、杨通云: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28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2840号
齐朝雄、齐朝利、陈春华: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28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3235号
朱峰城、朱晓涛: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君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32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8229号
程永红: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黄龙支行诉被告程永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7851号
李沙珊、蒋桂华: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君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沙珊、蒋桂华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2462号
林海军: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力德仕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及蔡伟良、吴善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补充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本院上泗中法庭2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7848号
童梅芳: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君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童梅芳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7849号
吴鹏飞: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君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吴鹏飞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3413号
杨先华、李伟杰、丁腾飞: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卓翔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杨先华、李伟杰、丁腾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上诉状副本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5)杭江商初字第2938号
张进燕、谢修薇、谢修德、张芹肥:本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张进燕、谢修薇、谢修德、张芹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杭江商初字第2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5701号
张国好、姜连芳、杭州半山富诚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张国好、姜连芳、杭州半山富诚物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472号
绍兴市佳宁服饰辅料有限公司、上虞市金泉纺织有限公司、浙江欧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钱国兴、李定娟、徐伟祥、陈露、王美娟: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绍兴市佳宁服饰辅料有限公司、上虞市金泉纺织有限公司、浙江欧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钱国兴、李定娟、徐伟祥、陈露、王镇夫、王美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1个周二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浙江省乔司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467号
浙江欧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虞市金泉纺织有限公司、绍兴市佳宁服饰辅料有限公司、绍兴舜森木业有限公司、徐伟祥、陈露、叶华清、徐伟芬、钱国兴、李定娟、王美娟: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浙江欧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虞市金泉纺织有限公司、绍兴市佳宁服饰辅料有限公司、绍兴舜森木业有限公司、徐伟祥、陈露、叶华清、徐伟芬、钱国兴、李定娟、王镇夫、王美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1个周二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浙江省乔司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470号
上虞市金泉纺织有限公司、绍兴市佳宁服饰辅料有限公司、浙江欧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钱国兴、李定娟、徐伟祥、陈露、王美娟: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上虞市金泉纺织有限公司、绍兴市佳宁服饰辅料有限公司、浙江欧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镇夫、王美娟、钱国兴、李定娟、徐伟祥、陈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1个周二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浙江省乔司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1887号
吴立山、姜冬兰: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高诚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吴立山、姜冬兰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104民初18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1407号
吴颖、曾勇明: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高诚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吴颖、曾勇明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104民初1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1892号
程金明: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高诚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程金明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4民初18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5)杭江商初字第3204号
黄金土、吴美婵、浙江锐泰工贸有限公司、黄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黄金土、吴美婵、浙江锐泰工贸有限公司、黄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江商初字第32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7018号
过美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过美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4226号
季庆玲、张海霞、伍永录:本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季庆玲、张海霞、伍永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104民初42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3728号
江苏联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定诺条码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联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浙0104民初372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催22号
申请人合肥中亚建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1张(该票据记载:票号30100061 24001032,票面金额150000.0元、出票人杭州晶映电器有限公司、收款人浙江华贸照明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6年8月11日、付款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6666号
杭州帝尊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彭玉雪诉你方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7658号
刘小波、刘纪生:本院受理原告天威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7659号
陈荀生、陈文军:本院受理原告天威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7656号
吕育彬、杨平:本院受理原告天威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5675号
章鹏飞、赵军:本院受理原告李赐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变更诉讼申请书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2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