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联合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责任、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杭州威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邮寄送达无果,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与杭州威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杭州威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1、债务人李作海、郑娟,编号为33270120160021050的金穗贷记卡专项商户分期业务担保/抵押借款合同,截止2016年11月02日,本金361400元,欠息6054.78元。
2、债务人祝小军、马静,编号为33270120160018717的金穗贷记卡专项商户分期业务担保/抵押借款合同,截止2016年11月02日,本金60948.04元,欠息1243.76元。
3、债务人丁小林、汪金鲜,编号为33270120160015558的金穗贷记卡专项商户分期业务担保/抵押借款合同,截至2016年11月02日,本金100035.17元,欠息2296.76元。
4、债务人肖栋,编号为33270120160015224的金穗贷记卡专项商户分期业务担保/抵押借款合同,截至2016年9月21日,本金66597元,欠息1149.57元。
联系方式0571-86502111
转让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
受让方:杭州威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