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寸步难行,该!
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在让守信者受益的同时,使失信者寸步难行,一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使失信受惩的教训成为其一生的“警钟”。
朱泽军
宁波市民桂先生准备出国时,发现自己被列入了“阻止出境”的黑名单。原来,桂先生经营的鄞州某服装厂因偷税被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追缴税款20多万元,该厂却逾期未缴纳,于是作为企业负责人的桂先生被税务部门列入黑名单,并受到国税、公安等多个部门的联合惩戒。“真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桂先生十分后悔。(据《中国宁波网》)
依法纳税,天经地义。但生活中总有自恃聪明者受利益驱使,想方设法、挖空心思偷逃应当缴纳的国家税款。有的人非但不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可耻可悲,还躲在阴暗角落心存侥幸装聋作哑。偷逃税款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让无数依法纳税人受伤,更给社会的诚信体系带来巨大冲击。若任由偷逃税款者继续偷着乐下去,其污染败坏社会风气、践踏损毁社会经济秩序的后果不容低估。政府为了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在不断建立和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偷逃税款者作为失信人员必将受到包括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国税、地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环境保护部门、民运航空等越来越多单位越来越严密的追踪监督与联合惩戒。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在让守信者受益的同时,使失信者寸步难行,一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使失信受惩的教训成为其一生的“警钟”。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石。实践充分表明,监控和制约逃避税款行为,对各类偷逃税款者实行包括信用惩戒在内的各项强制措施,使那些偷逃税款者不敢蔑视法律的权威,社会各界必须形成合力。有关职能部门借助当今发达的信息化技术手段,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完善个人信用档案、信用查询系统等失信惩戒制度,以严厉的威慑机制,使那些失信者无处藏匿,让他们在法律、道德和协同监管与联合惩戒机制的多重压力下,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再也不得失信、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也唯如此,方能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纳税光荣、偷逃税款可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