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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 告

法院公告

2016年12月2日

  (2016)浙0102民初516号

  湖州今天物资有限公司、丁林德、卢美华、湖州大宝经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5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2987号

  上虞市贝赛克自行车配件厂: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29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2986号

  浙江大西洋车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29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9427号

  蔡松泉:本院受理原告何玉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6566号

  陈晖: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博联物资有限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浙0106民初65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8623号

  晨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赵晓红、金尧翰、金荣华、王方友: 本院受理原告罗献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5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泗民初字第366号

  杭州宝阳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瓦蓝德农业有限公司诉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杭西泗民初字第366号民事判决书。杭州瓦蓝德农业有限公司与杭州宝阳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瓦蓝德农场租赁合同》无效。杭州宝阳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杭州瓦蓝德农业有限公司损失21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03313号

  杭州纯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古驰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与诉你方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16)浙0106民初3313号民事判决书。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03315号

  杭州纯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古驰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与诉你方庆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16)浙0106民初3315号民事判决书。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6097号

  杭州丰泽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方支付原告物业服务费、能耗费34444.63元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62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6250号

  杭州卓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卓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仲凯: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华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卓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卓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仲凯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6)浙0106民初6250号民事判决书。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6251号

  杭州卓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卓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仲凯: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华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卓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卓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仲凯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6)浙0106民初6251号民事判决书。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8751号

  谢涛、杭州积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2784号

  浙江瑞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6)浙0106民初2784号原告顾敏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16)浙0106民初2784号民事判决书。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8386号

  朱庆国、杭州正泰木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钱铭诉朱庆国、杭州正泰木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请求判令朱庆国归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杭州正泰木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并由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91民初981号

  金龙翔: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飞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91民初9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91民初1355号

  邱国法、高佰有:本院受理原告陈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191民初13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91民初997号

  俞婷利:本院受理原告常洋洲诉你、赵立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91民初9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27民初4772号

  浙江策利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邵德洪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14日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127民初4773号

  浙江策利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淳安千岛湖恺乐建材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14日10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205民初909号

  谢琦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被告谢琦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205民初9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谢琦峰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借款本金933670.3元及截至2016年1月19日的利息11120.23元、罚息21.88元、复息62.04元,并支付自2016年1月20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编号为330205112047798628号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及个人贷款借据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罚息和复息;二、被告谢琦峰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3000元;三、如被告谢琦峰未履行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有权在上述债务范围内对被告谢琦峰名下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青林湾西区57幢1单元302室的房地产(房产证号为:甬房权证海曙字第20120015968号;土地使用证号为:甬国用(2012)第2301283号)以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1327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18929元,由被告谢琦峰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0 法院公告 2016-12-02 2 2016年12月0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