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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 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温州诚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 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温州诚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永嘉县星河防腐衬里阀门有限公司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截止处置基准日2016年1月31日,我公司对瑞永嘉县星河防腐衬里阀门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为1254.84万元。担保人:浙江万泰阀门有限公司、上玉集团有限公司、葛信达、张兰芬、葛克克、吴微崇、葛珊珊、刘忠建、汪忠义。该债权依法通过拍卖公司竞拍方式转让给温州诚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温州诚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温州诚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0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温州诚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 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6-12-02 2 2016年12月0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