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评出首批 “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本报记者 黄素珍 通讯员 宋涛 周衍
本报讯 5日,宁波市首届“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颁奖典礼在鄞州文化艺术中心举行。评选活动将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吸引了近千名群众参与,并将宁波市2016年度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推向高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宁波市积极配合国家宪法日的相关活动,部署开展“宪法走近你我”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正是其中一项。该活动通过“身边人讲述身边事,身边事影响身边人”的方式,让群众触摸宪法、感悟宪法,教育引导全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此次评选活动的参选案例都是从2014年以来宁波市发生的与群众关系密切、已依法妥善解决的案例中选取,经过精心挑选,最终选出“银行卡异地遭伪卡盗刷,法院判决银行承担全部责任”“网店高信誉是这样‘刷出来’的”“农药使用应谨慎,触犯刑律需提防”等最具代表性的十个典型案例。其中,案例“水利部门严惩淤泥偷倒入江违法行为”讲的是,宁波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2015年10月起,趁着夜色,多次将淤泥倾倒至姚江和平闸附近河段。2015年11月17日晚,该公司被水利、公安等部门当场查获,截至案发时共向姚江倾倒淤泥约1500立方米。宁波市水利局根据新《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先行支付清淤、治理费用13.5万元,并处罚款16万元,同时将违法信息予以公告,并纳入政府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据了解,打击渣土泥浆偷倒入江一直是水利部门的执法重点,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新修订的《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针对渣土泥浆偷倒入江的违法行为专门设定处罚条款。而该案就是新条例实施后宁波查处的首个渣土入江重大违法案件,对今后类似案件的查处起到了指导作用。
以案释法活动的开展,让宁波市各地司法、行政、法律服务部门的普法责任意识大大加强,本着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度,各部门形成了一套常态化的释法机制。而这次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活动,则让群众普遍接受了一次普法学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