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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 安

竞争方式选管理人

  通讯员 王先富

  本报讯 今年以来,台州市中级法院加强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工作,扩大选取范围,突破以前仅在省内选取管理人的做法,下半年起,将以竞争方式选取管理人的3件破产案件全部面向全国公开选任,引进来自上海等省外优质机构平等参与竞争,既给省外优质管理人公平竞争机会,也促进本地机构主动学习省外机构的优秀经验。

  同时,公开选取程序,在选取管理人时,由审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提出3至5家优秀管理人,再由台州中院统一摇号选取一家。

  另外,强化流程监督,在破产案件办结后,由管理人向法院填报《破产清算结果反馈书》,让企业债权人对管理人工作进行评价打分,并在年底对全市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对不合适的管理人作出除名处理。


浙江法制报 平 安 00004 竞争方式选管理人 2016-12-06 2 2016年12月0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