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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实话

“安全距离”要法定 民警开枪才安全

  法律在“安全距离”的界定上,唯有根据违法犯罪人员是否赤手空拳,是否持有管制刀具,是否持有枪支、炸药以及年龄等不同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规定,才能给人民警察依法使用武器提供法律支撑。

  吴关龙

  日前,公安部网站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公开征求意见。修订草案稿与现行的《警察法》相比,不仅首次提出袭警的处理,还新增了使用武器的5种情形。

  笔者认为,新《警察法》为警察依法使用武器提供了法律支撑,对于有效打击暴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社会稳定,保护警察执法权益,确保自身执法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但其中提出的“持有武器的人民警察遇有违法犯罪行为人拒不听从该人民警察保持安全距离的指令,或者接触其武器时,有权根据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使用武器”条款,规定稍显笼统,可操作性不强。

  “安全距离”到底是多少?为此,笔者分别向警校教员、律师请教,他们多认为现行法律对“安全距离”尚无明确具体的规定,有的说是1.5至2米,有的说是3至5米,也有的说是一肩之长,总之说法不一,非常模糊。

  由于现行法律对警察使用武器的“安全距离”规定过于笼统,导致人民警察在具体实践中对使用武器患得患失、举棋不定,其结果往往是延误了果断出手的最佳战机,有时甚至会威胁到警察的自身安全。

  警察在执法活动中依法使用武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他们对“安全距离”的把握是否准确,涉及到民警使用武器合法性的问题。换句话说,人民警察在“安全距离”内使用武器就合法,超出“安全距离”使用武器就不合法。可见,法律对“安全距离”是否有明确界定,对民警准确使用武器至关重要。我们不能让民警凭感觉来判断“安全距离”,更不能等到警察开枪击毙嫌犯、引起舆情危机再来讨论“安全距离”。

  在笔者看来,法律在“安全距离”的界定上,唯有根据违法犯罪人员是否赤手空拳,是否持有管制刀具,是否持有枪支、炸药等危险物品以及年龄等不同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规定,才能给人民警察依法使用武器提供明确的法律支撑,确保他们精准把握最佳时机,果断出手制止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浙江法制报 实话 00002 “安全距离”要法定 民警开枪才安全 2016-12-08 2 2016年12月0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