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1版:一版要闻

车主被萧山机场多收费如何维权?

可协商解决可抱团维权也可诉至法院

物价部门可没收机场违法所得并罚款

  本报记者 张倩

  昨日,本报一版刊发了《萧山机场被曝违规超标准收费 省物价局责成市物价局处理》一文。有读者咨询,他的车也曾在萧山机场停了几天,这期间被多收的费用是否可以向萧山机场主张返还。

  事实上,根据浙价服〔2016〕110号文件的规定,自2016年10月10日,此前的浙价服〔2012〕285号、189号同时废止。也就是说,从10月10日起,机场航站楼地面停车场小型车每天收费不超过100元/辆。12月6日,萧山机场违规收取停车费曝光。12月9日,萧山机场发布公告,决定自12月10日零时起,机场航站楼地面停车费实施新标准,过夜车收费标准降至100元/天、辆。

  记者算了一笔账,从10月10日自12月10日,萧山机场违规收费达两个月之久。假设一名车主在这期间将小车停放在机场航站楼,停满3天,则需要机场多交20元;若停满60天,则需向机场多交1200元左右。对这笔本不该支出的费用,车主是否可以请求返还,又该如何请求返还?

  车主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权

  浙江一墨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晓璐表示,萧山机场违规收取停车费,权益受损的车主当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请求萧山机场返还多收费用。

  首先车主可以通过私力救济解决。记者了解到,针对事件当事人赵女士的投诉,萧山机场表示已经和赵女士达成了协议,圆满解决了问题。按照公序良俗原则,萧山机场方面理应主动联系该时间段内权益受损的车主,返还多收费用。其他与赵女士有相似经历的车主,也可以首先与萧山机场方面联系,表达自己的诉求,与萧山机场协商解决。

  其次,若私下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车主可以寻求公力救济。可以优先选择向省、市工商部门、物价部门以及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投诉,通过上述部门帮助处理。处理不成的,或者涉及人数众多的,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申请集体维权。而作为公民权益的最后保障,车主也可向萧山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萧山机场返还多收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寻求私力救济时,权利主体的一切行为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此外,起诉要求萧山机场返还多收费用时,车主应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相应的停车单据,证明车主确系10月10日至12月10日间在萧山机场航站楼地面停车场停车并产生了多收费用,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萧山机场或面临行政处罚

  此前,针对违规收费问题,浙江省物价局已责成杭州物价局进行处理。据杭州市物价局消息,该事件目前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调查结果尚未出来。

  记者了解到,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7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高于或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等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浙江法制报 一版要闻 00001 可协商解决可抱团维权也可诉至法院 2016-12-13 2 2016年12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