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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 网络直播平台须有许可证 表演者要实名

  @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

  文化部12月13日印发《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要求,从事网络表演经营的单位,应申请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表演者应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网络表演音视频,应实行先自审后上线。《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法制报 微 法 00005 文化部: 网络直播平台须有许可证 表演者要实名 2016-12-14 2 2016年12月1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