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跳广场舞要离婚 法官做起和事佬
东阳法院老年人维权工作获“国优”
通讯员 虞天浩 本报记者 高敏
本报讯 “立案要先取号,你是民间借贷纠纷,点一下上面这个民商事立案。”在东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诉讼引导员正在对前来立案的王大爷作一个诉讼引导。为了服务好老年人,东阳法院为前来立案的老年人开辟了绿色通道,诉讼引导员全程指导老年人优先、快速立案。
涉老案件数量不断攀升,东阳法院在立案、调解、司法救助等方面切实加强老年人维权工作,日前还被授予“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
老年人诉讼纠纷,一般发生在亲属、邻居等熟人之间,可调解的空间也比较大。针对这一特点,东阳法院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把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选择。
考虑到村干部对老年人家庭情况会比较了解,该院适当邀请了村干部等基层组织人员帮助调解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7月,东阳法院巍山法庭对一起老年离婚纠纷进行调解,并邀请了当事人所在的三单乡乡干部参与。一开始,原告不愿多说,法官通过乡干部了解到,原来金某体弱多病,长期在家,但老伴儿楼某喜欢跳广场舞,金某一方面觉得楼某陪伴自己的时间太少,另一方面也担心楼某在外面结识其他老人,所以才来起诉要求离婚。承办法官知道后,与乡干部一起做起了双方的思想工作。楼某表示自己也并不愿离婚,两人一起走过这么多年不容易,有很深的感情基础,楼某保证以后一定会多抽时间照顾金某。调解后,两老相互搀扶着走出法庭,金某撤回了起诉。
“一些涉老案件主要是继承赡养等家事,直接判决可能不利于纠纷的真正解决。”东阳法院民一庭有着多年办案和调解经验的吴法官说道。今年1-11月份,东阳法院共诉前引调涉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案件304起,达成和解协议274件。
另外,针对一些老年人在参与诉讼过程中存在行动不便、交通困难等情况,东阳法院积极开展上门立案,同时,开放电话预约立案等多种形式,为老年人立案提供方便。同时,在案件审理、执行上也实行高效管理,1-11月份,该院共执结涉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案件352件,执行到位金额9368万余元。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当事人,东阳法院依规定给予减、缓、免交诉讼费。今年以来,针对涉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案件司法救助11件12人,减、缓、免交诉讼费13.8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