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李曙光和他的那些“破”事儿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孟焕良 龙轩
本报讯 “浙江温州,最大皮革厂,江南皮革厂倒闭了……我们没有办法,拿着钱包抵工资……”还记得这首《江南皮革厂倒闭了》神曲吗?2011年皮革厂老板黄鹤出逃,局部金融危机在温州龙湾蔓延。正是在那一年,李曙光从龙湾法院办公室调到民二庭,逼着自己在破产审判的路上“速成”。如今,龙湾法院90%的破产案件都在他的案卷里,李曙光说自己成了不折不扣的“李破产”。
第一次接手江南皮革厂破产案,李曙光心里直打鼓:“什么事都要和一两百人商量是很难的。”为了防止债权人相互抱怨、诉苦进而情绪恶化,对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李曙光事无巨细,排位置、主持词全都下了功夫。这次会议成功将破产中的关键事项都授权给了债权人委员会,仅有两人表示异议。“对于债权人众多、财产处理复杂、清偿率较低的破产案,将关键性职权授权给债权人委员会,最大限度符合效益原则,对公正价值的损害也极其有限,可以通过法院把关来弥补。”李曙光说。
江南皮革厂最终的债务清偿率达到10%以上,在温州地区名列前茅。
这些年,破产案中的那些“破”事儿,李曙光遇到过不少。中铁置业的破产案受理后,根据规定,之前的执行程序也得停下来。可有人还等着一拍二拍流拍后,到第三拍降价再出手呢,这一喊“停”,对方竟把李曙光给告了。为此,他还被温州中院的纪检组约谈。
中铁置业拍地盖房,留下来的“烂尾楼”连偿还2600万元工程款、抵押土地款都不够,更不用说其他民间借贷的债权人了。如何让破产财产利益最大化?李曙光决定整体“打包”抵债,将土地使用权和所有在建工程交付给房开公司,抵偿优先人债务;开发后若有利润,普通债权人再和房开公司协商利润分配问题。
这个思路经会议表决通过,但有3个购房户并不甘心,拿着辛苦存的钱买房,结果钱要不回来,房子也拿不到。购房户们以死相逼。李曙光一边安抚购房户,一边说服大债权人,希望给予购房户优先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没通过,他又让同意的人去做其他人的工作。最终,购房款优先偿还了,施工也得以顺利进行。
“破产审判中,众多的债权人都在按照各自利益行使权力,法院则要充当裁判者的角色。”李曙光坦陈,这条破产路走得很艰难,但他还是要走下去,“我现在要做的是沉淀自己,破产领域还有很多我没有解决没有想清楚的问题。每遇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都能让我多一些思考、多一些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