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6年12月19日
(2016)浙0283民初4062号
宋云军:原告吕玲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2016)浙0283民初40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奉化市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7852号
沈立峰:原告裘立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785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应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8166号
高琴、绍兴市若海贸易有限公司、杜伯祥:原告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816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应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8027号
浙江纳克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绍兴震元医药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债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80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11064号
绍兴县恒美花式丝有限公司、浙江舒美特纺织有限公司、王源祥、浙江越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外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1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7967号
陈建强、绍兴市蓝海家具有限公司、陈永海、莫建萍:原告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796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应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7314号
缪锦松: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中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731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应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5440号
绍兴东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许东方、周宝法、冯国庆、王福良、张利辉: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54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9825号
瑞安市百事得鞋业有限公司、丁秀眉、夏波、胡芳芳、夏文雅: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与被告瑞安市百事得鞋业有限公司、丁秀眉、夏波、胡芳芳、夏文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302民初982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9827号
瑞安市百事得鞋业有限公司、丁秀眉、夏波、胡芳芳、夏文雅: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与被告瑞安市百事得鞋业有限公司、丁秀眉、夏波、胡芳芳、夏文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302民初982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14116号
温州宏达激光图像有限公司、瑞教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高乐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陈显东、陈发杰: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江滨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24日9时在本院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13800号
徐斌斌、徐松朋:本院受理原告王碎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28日14时30分在本院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14823号
李春弟:本院受理原告陈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27日14时30分在本院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14608号
邵小慧、陈敏:本院受理原告陈群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27日9时30分在本院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14607号
章建勇、雷霜霜:本院受理原告陈群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27日9时在本院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14322号
深圳前海中亚友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裴禄生:本院受理原告吴章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28日9时在本院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14866号
周小微:本院受理原告李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24日14时30分在本院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7149号
李章平、吴燕燕: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鞋料市场缘园皮革店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02民初71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3民初5537号
吕存商、张丽娟:本院受理原告谭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温州第二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纪律监督卡及(2016)浙0303民初5537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本案定于2017年3月2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状元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3民初5538号
吴双双、高秀莲:本院受理原告谭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温州第二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纪律监督卡及(2016)浙0303民初5538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本案定于2017年3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状元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3民初5704号
李胜厚、黄益芬: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华盈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纪律监督卡及(2016)浙0303民初5704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本案定于2017年3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状元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3950号
温州市瓯海娄桥益豪眼镜加工场:本院受理原告汪霞与被告温州市瓯海娄桥益豪眼镜加工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6)浙0304民初39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4027号
万后志: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瓯海娄桥博涵纸制品加工场与被告万后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304民初402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4765号
杭州星驰箱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兆展箱包配件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星驰箱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5民初568号
林国源:本院受理金佩雷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305民初5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6487号
戴益横、钱恒来、陈乐燕、冯利华: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82民初64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9996号
陈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被告陈建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382民初999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9330号
陈宣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诉被告陈宣敏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7年3月23日14时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9337号
蒋雷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诉被告蒋雷萍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7年3月23日14时30分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9333号
许雪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诉被告许雪芬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7年3月23日16时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9658号
杨蓓蓓: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诉被告杨蓓蓓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7年3月23日15时30分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9657号
余桂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诉被告余桂锋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7年3月23日15时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7679号
蔡海丹、牟爱云、王礼建: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白象支行诉被告蒋建宇、蔡海丹、牟爱云、王礼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82民初767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11133号
陈绍金、余冬梅、陈松柳: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器城支行诉被告陈绍金、余冬梅、陈松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7年3月23日9时30分别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7949号
张陈: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白象支行诉被告陈荷兰、杨从哲、张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7年3月23日9时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11140号
郑良强、郑良栋: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港支行诉被告郑良强、郑良栋、尤丰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7年3月23日8时30分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10609号
李小妹、黄杰德、吴鹏胜、黄仁克: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市支行诉被告李小妹、黄杰德、吴鹏胜、黄仁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7年3月23日14时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4125号
胡海芬、王从盾: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天安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胡海芬、王从盾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82民初412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5)温乐柳商初字第1590-3号
温州爱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马朝华、张海林、马石林、熊梅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诉被告温州爱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温州温开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马朝华、张海林、马石林、熊梅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温乐柳商初字第1590-3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500元,由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负担。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5)温乐柳商初字第1591-3号
温州爱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马朝华、张海林、马石林、熊梅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诉被告温州爱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温州温开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马朝华、张海林、马石林、熊梅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温乐柳商初字第1591-3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535元,由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负担。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10894号
张赛琴、林贤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3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10921号
蒋招挺、章丽丽: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天安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3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11364号
梅旭光、周素清、梅旭东: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3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421民初4937号
倪岳海:本院受理原告嘉兴旭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倪岳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被告支付欠款84430.65元、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嘉善县人民法院
(2016)浙0483民初4878号
曹国江(公民身份号码341021197811107577):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濮院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诉被告曹国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483民初48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桐乡市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6929号
袁勤铭:本院受理原告李凤英与被告袁勤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司法公开告知手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环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3民初1779号
曹娇阳、周民、陆巍巍、沈雪芳、王峰:本院受理原告丁志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503民初1779号民事判决书、判后答疑告知书、关于预交上诉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3民初3256号
沈培华:本院受理原告张应林与你及冯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至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本案定于2017年3月24日9时00分在本院练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6804号
耿国瑞:本院受理原告陈雅琪与被告耿国瑞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702民初68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11556号
金华市盛邦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思勇诉被告金华市盛邦机械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金华市盛邦机械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院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婺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12973号
吴健、朱文鑫:原告朱晨曦诉吴健、朱文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婺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12974号
胡晓杰、盛群峰、江涛:原告朱晨曦诉胡晓杰、盛群峰、江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婺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12311号
应成龙、吕劲芳:原告金华市致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应成龙、吕劲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婺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4886号
汪丽娜:本院受理原告姚跃明诉被告汪丽娜、王良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702民初488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