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12·16”火灾 原因查明:小孩玩火
2名事故责任人被刑事拘留
本报记者 陈立波
本报讯 昨日上午记者从义乌市消防支队获悉,目前对“12·16”北苑街道洁康管业火灾事故调查已初步结束,火灾原因为小孩玩火导致,2名事故责任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经调查确认,“12·16”北苑街道洁康管业火灾的起火原因是该公司3号楼内车间管理人员陈某的小孩玩火,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义乌公安消防支队战士邹宁浩在救火过程中英勇牺牲。
调查过程中,消防部门发现,洁康管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骆某擅自出租厂房,违规改变生产厂房作为仓库使用,导致火灾蔓延;陈某身为车间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擅自带小孩进入车间,未落实监护责任,导致小孩玩火发生火灾。目前,骆某、陈某因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另据了解,邹宁浩遗体告别会于今天在义乌市殡仪馆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