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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别英雄

本报记者作为邹宁浩生前挚友在追悼会上致悼词

  本报记者 陈立波 梁军 通讯员 邵琦 卢日成

  “英雄,一路走好”“消防烈士,永垂不朽”“义乌人民的好儿子”……昨日上午,义乌市殡仪馆里庄严肃穆、哀乐低徊,义乌市“12·16”火灾牺牲烈士邹宁浩的追悼会在这里举行。

  追悼会上,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江锡华宣读了公安部政治部批准邹宁浩同志为“革命烈士”的批复和省公安厅追记邹宁浩个人一等功的表彰决定。

  追悼会结束后,灵车将邹宁浩烈士的骨灰送回家乡武义。从殡仪馆到高速路口,数千名群众自发伫立道路两旁,手挂白菊和挽联,给英雄送行。


浙江法制报 一版要闻 00001 痛别英雄 2016-12-21 2 2016年12月2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