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花园岗街156-4~156-7号商业用房使用权出让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政府招标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杭州郭家厍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就杭州市拱墅区花园岗街156-4~156-7号商业用房使用权出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HY201611097
二、招标内容、用途、简要技术要求:
1、招标内容为:杭州市拱墅区花园岗街156-4~156-7号商业用房使用权出让。房屋地址位于花园岗街与二号路交叉口附近,房屋包括一至二层,建筑面积:758.23平方米。
2、出让期限10年,从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人进场之日开始计。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先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时间:2016年12月21日起至2016年12月2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3楼
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0日 09:30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3楼二号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7年1月10日 09:30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3楼二号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整
支付方式:电汇/支票/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杭州莫干山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6109900014283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杭州郭家厍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71-88172583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通益路30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575750448
传真:0571-88051005
地址: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