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潘浩债权转让通知暨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潘浩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潘浩,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潘浩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6年12月22日
序号借款人名称本金余额:元(截至2016年7月31日)借款合同编号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编号原贷款行1奉化市日升木业有限公司2400000082010120140002060、82010120140003124、820120140003183、82010120140004274、82010120140004333、82010120140010952、82010120150001430奉化市日升木业有限公司、毛安定、毛伟龙、陈明英、袁锡春82100620130003882、82100520130002306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2奉化市岭头石材有限公司1950000082010120130003093奉化市龙潭永久塑料制品厂82100620130003108、82100620130003109、82100620130003110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3奉化市东方建材物资有限公司1000000082010120130006634、82010120130008826、82010120130009000严成国、张秀春、严绍波、胡美芳82100620130001803、82100520110003063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4奉化市西美电子有限公司2200000082010120130011813、82010120130011907、82010120130011974、82010120140000114、82010120140000400奉化市西美电子有限公司、丁峰、严满国、黄佩红82100620110002133、82100520110001316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5宁波市波亚博服饰有限公司2000000082010120150005156、82010120150005227、82010120150005312、82010120150005366、82010120150005365陈葵波、陈备亚82100620120006157、82100620130005248、82100520120006425、82100520140001967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6奉化市越海陶瓷有限公司80000008201020140002895江宏川、陈荷素82100620140001831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