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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庭 审

只去过“电线杆”也能领出结婚证?

时间:12月20日 地点:舟山普陀法院

  因为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王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事情要从一本假的结婚证说起。

  52岁的王某是舟山普陀六横人,初中文化,结过2次婚。然而,人到中年,王某依然没有尽到身为丈夫的本分,2010年下半年,心猿意马的他瞒着妻子,在网上结识了一名叫小美的年轻女子。

  小美大学本科毕业,在台州工作,但阅历尚浅。在王某的追求下,她和王某热恋了。但她并不知道,自己成了“小三”。很快,她怀孕了。

  王某将小美接到舟山,瞒着家人和朋友,悄悄将她安顿在临城一小区里,并聘请了一名保姆,照顾她的生活起居。

  一有空,王某就过去陪小美。在保姆和小区居民看来,两人就是夫妻。而小美也觉得,自己找到了一生的归宿。2011年10月的一天,小美提出结婚要求,并表示她父母将来舟山看看。这下,王某犯愁了:该怎么继续隐瞒下去?

  一天,王某路过定海一家医院门口时,看到路边电线杆上贴着一则做假证的小广告。他脑子一转,马上联系办假证人员,向对方提供了自己和小美的身份信息及照片,并付了200元钱,让对方伪造一本结婚证。

  几天后,王某便收到了对方邮寄过来的假结婚证。他将假证交给小美,并谎称结婚证只能放在家里,不能拿到外面去。

  “我都没去过民政局,证怎么就领来了?”一开始,小美有些疑惑。但王某骗她说,结婚证单方到场也可以领,并且她身子弱,需要在家休养,他就独自去办下来了。小美信以为真。

  然而,纸包不住火。两人做了几年假夫妻后,由于孩子迟迟上不了户口,小美终于发现自己竟是“小三”。

  去年5月,王某迫于压力,就办假结婚证一事向普陀警方投案自首。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不过念在认罪态度较好,可适用缓刑,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浙江法制报 庭 审 00012 只去过“电线杆”也能领出结婚证? 2016-12-23 2 2016年12月2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