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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难断家务事?老话了

法院发出114张人身保护令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温萱

  本报讯 长期遭受丈夫家庭暴力,多次报警及向妇联求助无果后,温州龙湾女子梅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一审胜诉后申请对丈夫实施禁止、远离令。这是龙湾法院在2009年作出的全省首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自今年3月1日反家暴法实施以来,全省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14件,比去年6年的总和还要高出将近4倍,范围扩展到了全省10个地区。

  家事审判改革关系千家万户,昨天,浙江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现场推进会在温州中级法院召开。

  浙江省高院副院长林一介绍,今年(截止到12月23日),全省共收家事案件5.96万件,审结5.74万件,居全省民事案件第二位。其中,8家全国及省级试点法院6月至今共收家事案件2681件,同期结案率99.44%,调解撤诉率66.75%。各试点法院立足本地家事案件特点,创新多项机制,为全面推动家事审判改革探索经验。

  温州中院在推进会上介绍了温州地区法院在离婚财产强制申报制度、离婚案件冷静期制度、离婚证明机制、家事纠纷心理干预机制等多项制度上的创新。

  今年4月,张先生向平阳法院起诉离婚,称婚后与妻子吴女士在家庭财产管理上存在较大矛盾,彼此之间缺乏信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法官了解到,这对夫妻有2个儿子,一家四口也算其乐融融,但近两年来,张先生常常抱怨吴女士将钱财补贴娘家,双方因家庭财产由谁保管一事屡次发生争吵,彼此之间渐渐产生了隔阂。张先生和吴女士感情基础尚可,而且都想抚养2个儿子,双方和好的可能性很大。

  于是,在开庭前,法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交流,坦诚地分析家庭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征询双方意愿后,设置了为期1个月的“冷静期”,同时延缓安排开庭时间。时间还没过,张先生就跑到法院,要求撤诉了。

  据了解,目前,温州全市法院已对138件离婚案件在诉讼期内设置冷静期,其中131件案件最终通过调解和好或撤诉。

  除温州外,各地其他法院也介绍了相关经验。如衢江法院专设家事调解中心,聘请20名“最美衢州人”为调解员,打造“最美”家事调解品牌;青田法院则借鉴国外“陪审团”制度,揉合“老娘舅”调解模式,探索建立家事纠纷人民观察调解团制度。目前,该院已适用审理案件49件,调撤率达98%,而且大多是当事人矛盾尖锐、证据材料薄弱的复杂疑难案件,成效十分明显。


浙江法制报 要 闻 00001 清官难断家务事?老话了 2016-12-28 2 2016年12月2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