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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 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催收公告

  根据下列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请下列各债权的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6年12月28日

  借款人名称借款合同编号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编号宁波万象进出口有限公司307130012001、307130012002、307130012006、307130012007、307130012008、307130012009宁波万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正国、林茜,象山县万象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ZDB30713001201(抵)、ZDB30713001202(抵)、ZDB30713001203、ZDB30713001204宁波万骏进出口有限公司307130013001宁波万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正国、林茜,象山县万象房屋开发有限公司ZDB30713001301(抵)、ZDB30713001302、ZDB30713001303宁波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7130014001宁波万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正国、林茜,宁波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ZDB30713001401(抵)、ZDB30713001402、ZDB30713001403、DB3071300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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