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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U警车在一小区内搬运大理石?》后续

使用人因驾驶无牌车行为被罚款扣分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本报讯 昨天,本报报道了余杭一PTU警车被网友曝光在某小区装运大理石,余杭警方经查后确认这是一起车改车辆被违法使用的事件。今天,余杭警方再次通报了对这一事件的处理结果。

  据余杭警方介绍,该警车根据车改工作要求,于12月16日移交给余杭区资产处置有限公司后,该公司为后续处置,将该车交给了杭州某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余杭连锁店具体处理。网曝事发时段,该车在该连锁店控制之中。12月24日中午,该连锁店员工张某(男,34岁),利用管理该车的便利,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该车驾驶至本人居住的小区装运装修材料,后将车开回公司。现该车仍在该公司保管之中,后续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由于该车在移交时已经拆除了前后车牌,张某擅自驾驶该车,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构成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余杭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余杭警方表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媒体继续监督警务用车管理工作。


浙江法制报 新闻 00004 使用人因驾驶无牌车行为被罚款扣分 2016-12-29 2 2016年12月2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