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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 告

通 知

  林坚:

  你原位于杭州余杭区竹海水韵竹邻间13幢1单元301室的房产因司法拍卖已交付买受人,特通知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腾空该房屋,若逾期未腾空,屋内物品将按无主物处置,相应损失由你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兴业银行杭州分行

  2017年1月3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8 通 知 2017-01-03 2 2017年01月0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