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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 告

法院公告

2017年1月4日

  (2016)浙0110民初10173号

  黄昆、陈玲玲: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信义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黄昆、陈玲玲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0民初101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6795号

  万利明、袁伟炳: 本院受理原告冉井成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3月22日10时30分在本院塘栖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6395号

  诸暨市城北钟明永针织厂: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四通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诸暨市城北钟明永针织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4月7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3851号

  浙江卓世茂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潘勇: 本院受理原告施海寅与你们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3月23 日09时在本院塘栖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3854号

  浙江卓世茂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潘勇: 本院受理原告王旭东与你们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3月23日09时在本院塘栖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27民初3753号

  李勇平:本院受理原告胡智奇诉被告李勇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27民初37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李勇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胡智奇借款300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5年12月13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利息。二、驳回原告胡智奇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043元,公告费650元,由被告李勇平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127民初3754号

  李勇平:本院受理原告胡智奇诉被告李勇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27民初37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李勇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胡智奇借款300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5年12月18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利息。二、驳回原告胡智奇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043元,公告费650元,由被告李勇平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127民初3755号

  李勇平:本院受理原告项云梅诉被告李勇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27民初37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李勇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项云梅借款100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5年11月27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逾期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60元,公告费650元,由被告李勇平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205民初2672号

  宁波爱可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波联合永祺纸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爱可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205民初26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5民初4281号

  沈日初:本院受理原告魏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诉讼须知、执法执纪廉政监督卡、原告举证材料、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庄桥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5民初2014号

  陈追平、宁波市新鄮城饭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天發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205民初20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5民初2615号

  袁小芬、张仁华: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205民初26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8464号

  方佳波:本院受理的原告鲁钊杰与被告方佳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裁判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212民初84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鲁钊杰撤回对被告方佳波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8462号

  董芳丹:本院受理的原告鲁钊杰与被告董芳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裁判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212民初84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鲁钊杰撤回对被告董芳丹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10562号

  谢文良、程小红:本院受理原告徐浩军与被告谢文良、程小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3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9843号

  杨杨、杨士英:本院受理原告姚惠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转程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潜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29日上午8时45分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9844号

  杨士英:本院受理原告姚惠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转程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潜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9845号

  李平波:本院受理原告姚惠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转程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潜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8571号

  夏伟立:原告戴鹤瑛与被告夏伟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212民初85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9971号

  浙江索爱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波色母粒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索爱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3月22日8:45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11533号

  王大会: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富强与被告王大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3月22日9:00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11467号

  奉化市鼎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吕伟光: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波市鄞州东吴宇欣客车配件厂与被告奉化市鼎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吕伟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3月22日9:15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9205号

  黄俊:本院受理原告宁波高新区微创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黄俊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212民初92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10116号

  林海军:原告解光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28日上午8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5)甬奉民一初字第602号

  何正兴、何桂连: 原告何元强诉被告何元华、何月妹、何元标与你们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证据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1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组成人员为审判长李水正、人民陪审员徐恩琴、陈国平,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奉化市人民法院 

  (2015)甬奉民一初字第602号

  何元标: 原告何元强诉你与被告何元华、何月妹以及第三人何正兴、何桂连继承纠纷一案,本院需再次开庭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证据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3月1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组成人员为审判长李水正、人民陪审员徐恩琴、陈国平,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奉化市人民法院

  (2016)浙0226民初6898号

  宁波海曙搜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海县创想智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海曙搜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外网告知书、民事诉讼须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解除原、被告于2016年3月14日签订的宁海影院映前广告发布合同;2.被告立即退还原告已支付的广告费34 000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4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宁海县人民法院

  (2016)浙0604民初5967号

  龚雅权:本院受理原告莫国生与被告龚雅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604民初59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龚雅权应返还原告莫国生借款本金1000000元,支付利息14500元(利息计算到2016年12月29日,以后利息按实计算),合计1014500元,限被告龚雅权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本案受理费13800元,公告费300元,合计14100元,由被告龚雅权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民初561-564、566-576号

  通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通领电气有限公司、上海通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顶兴嘉胜有限公司诉你们单位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2016)浙03民初561-564、566-576号(共十五案)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顶兴嘉胜有限公司撤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浙0381破29号

  本院根据浙江瑞泰建设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6年12月20日裁定受理浙江西红柿卫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红柿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6年12月23日指定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为西红柿公司管理人。西红柿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7年2月15日前,向管理人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温州市府东路宏国大厦四楼;联系人:陈云;联系号码:13676746861]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西红柿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0日下午14时10分在瑞安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西红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人员必须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3924号

  金道忠、吴磊: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与被告金道忠、吴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04民初392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3929号

  吴磊、戴乐门: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与被告吴磊、戴乐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04民初392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4072号

  朱强、陈海鹏、潘少英: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与被告朱强、陈海鹏、潘少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04民初407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26民初7391号

  彭锡铭:本院受理原告陈秋影诉被告彭锡铭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壹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4月18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平阳县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3894号

  孙苏仁、周爱华、刘一曼: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军支行与被告孙苏仁、周爱华、刘一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04民初38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4041号

  杨军、向莉、陈伟宏: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军支行与被告杨军、向莉、陈伟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04民初404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4064号

  翁汝真、许婵娟: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与被告翁汝真、许婵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04民初40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1 法院公告 2017-01-04 2 2017年01月0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