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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司法行政

十年如一日 为民解纠纷

林新法:用心调解暖人心

  本报记者 丁田醒 通讯员 陆峰峰

  在湖州吴兴区八里店镇,提起林新法,老百姓都很熟悉。近年来,八里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主任林新法的带领下,先后荣获浙江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湖州市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称号;林新法个人也获得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人民调解能手、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面对过往的殊荣,林新法没有停下脚步,他继续怀揣着对人民调解事业的热心和爱心,尽职尽责,用实际行动构建起维护和谐社会的第一道防线。

  复杂矛盾妙手解

  八里店镇是湖州东部新区建设的核心区域,近年来在基础设施、农村安置社区、省级新农村建设体制创新试验区的全面推进中,矛盾纠纷在所难免。但多年来,不管多么复杂的矛盾纠纷,只要到了林新法手里,总能让怒目相对的双方握手言和。

  2015年发生的一起重大人身伤害纠纷就是个典型案例。“当时双方在继续治疗和赔偿费用上产生了很大的分歧,虽然我们耐心向他们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但效果不佳。”后来,患者家属还因为缺少治疗费用而情绪激动起来。见此,林新法耐心细致地做患者家属的思想工作:“你的家人还在接受治疗,伤残鉴定暂时不能做,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

  经过林新法和其他调解员连续几天的共同努力,双方就赔偿金额的分歧一点点缩小,林新法趁热打铁继续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多次反复劝说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这起纠纷也得到了圆满解决。

  林新法调处化解的各类疑难矛盾纠纷举不胜举,近年来,他直接调处疑难复杂纠纷425件,其中意外死亡纠纷125件、群体性纠纷20余起。

  纠纷调处有“套路”

  常常有人对林新法竖起大拇指称赞:“林主任,那么复杂的矛盾纠纷,到你手里就迎刃而解,厉害啊!”但是,在林新法看来,一个人不管能力有多突出,能发挥的作用毕竟是有限的。如何让人民调解这朵“东方之花”更好地绽放、花开满园,成了他一直思索的问题。

  近年来,林新法对自己的调解经验总结概括后,提炼出了“四定、三联、三常”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四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责任、定调处”的接待调处机制;“三联”即“联片调解、联村调解、联镇调解”的纠纷化解机制;“三常”即“常走访、常排查、常回访”的纠纷预防机制。

  在“四定、三联、三常”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的引导下,林新法和八里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们,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总是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于群众约定了解决时间和按照政策规定可以解决的问题,守时、守信,坚决兑现;对已经出现的矛盾纠纷,坚持做到不推、不拖、不回避,全力化纠纷、解难题、办实事;对一时解决不了或不能解决的,也认真负责地解释清楚,或导入司法途径解决。

  不懈努力和坚持

  “别看他现在做起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信手拈来,其实他也是半路出家的。”湖州菰城法律服务所主任周淦生是林新法的老朋友,作为八里店镇政府法律顾问和八里店镇公共法律服务站驻点人员,他与林新法在工作中有着很多交集。在他眼中,林新法之所以能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调解员并非偶然,“这是他不懈努力和坚持的结果”。

  在从事调解工作之前,林新法从事的是农业线上的工作,对人民调解工作并没有太多了解。这样的转型,对于林新法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我本身的文化水平也不高,所以刚开始做这项工作时,心里也是没底的。”

  “不懂法律法规,我就抽出时间参加培训、看书学习,碰到案例我就多分析、多学习,多与法官、律师交流。”久而久之,林新法的业务越来越娴熟,也拥有了自己的一套调解方案。

  “做人民调解工作,要情理法兼备,但更要耐心、细心!”林新法说,在调解工作中经常被人误会,“但只要我付出真心去调解,大家总会理解的,最后问题也总能心平气和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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