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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法院去年证人出庭率近九成

  通讯员 鹿轩

  本报讯 证人出庭制度是推进落实直接言词原则、全面贯彻证据裁判机制的重点工作,更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现庭审实质化的难点项目。2014年以来,温州鹿城法院围绕司法改革中关于“严格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的目标要求,切实推进证人出庭作证工作,充分发挥庭审在刑事审判中的关键性、决定性作用。

  据了解,鹿城法院于2014年在温州全市范围内率先制定专家证人出庭制度,联合温州市医学会共同出台《关于专家证人出庭制度的操作规程》,并建立医学专家证人库,在故意伤害等多类案件中加以适用,弥补了法医鉴定的不足。

  2015年,鹿城法院重点推进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及专家证人的出庭工作,全年这几类证人出庭案件7件,实际出庭16人。其中,一起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就通知了12人出庭作证,涵盖各种证人类型,该次庭审也成为鹿城法院推进刑事审判“庭审实质化”工作样板。

  2016年,鹿城法院全年通知各类证人出庭案件共计48件77人,实际出庭案件44件67人,包括人民警察18人、鉴定人9人、普通证人32人、被害人8人,证人到庭率87.01%,证人出庭数始终在全市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

  不仅如此,鹿城法院为了进一步推进证人出庭作证工作,通过组织业务部门学习讨论,重新审视证人出庭难问题,还借由庭前会议集中审查控辩双方关于申请证人出庭的请求及答辩,庭前就确定证人出庭有关事项,并积极争取控辩双方对证人出庭的支持配合。此外,法院实现了将需要特殊保护的证人安排在作证室与庭审同步作证,并采取技术手段对证人外貌、声音予以保密。

  对于实践中存在的如何强制证人出庭、证人不履行出庭义务惩戒难等问题,鹿城法院将继续大力推进证人出庭工作,争取证人出庭的数量和质量均有进一步提升,并着手建议上级法院联合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研讨证人强制出庭机制适用问题并出台相应的规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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