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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政洁:“大神”检察官是这样炼成的

  通讯员 韩淑静

  在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詹政洁绝对是“神”一样的存在。85后的他,虽然参加检察工作仅8年,但是各种荣誉拿到手软——奉化区青年岗位能手、宁波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浙江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浙江省侦查监督办案能手……詹政洁还曾受邀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授课,2016年11月代表我省参加全国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以总分第三的成绩荣获全国侦查监督业务标兵称号。

  “秘诀”之一:勤于学习实践

  詹政洁说,最开心之事莫过于讨论案件。他在工作之余,不仅经常和同事、同仁交流探讨办案过程中的所思所悟,还时常翻阅各类书籍,浏览专业网站,学习国内外典型案例、重大疑难案例、最新法律法规等,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并将成果梳理记录在册。他认为,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能让自己收获良多。

  他主动请缨,要求多办理疑难案件。近年来,詹政洁办理了奉化首例重大生产、销售毒狗肉案,污染环境窝串案,毒胶囊专案和居敬小区倒楼案等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参加工作至今,詹政洁共7次参加全国侦查监督业务竞赛,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秘诀”之二:善于查微析疑

  詹政洁常说,“质量永远是办案工作的生命线,公正永远是对司法人员的第一要求,放纵一名犯罪嫌疑人或是错捕一名无辜者,都是对法律的亵渎,都是工作的失职。”为此,对待每一例案件,他都要求自己反复仔细地审阅案卷材料,不放过任何疑点,查微析疑,确保手中的每一起案件都得到公正处理。

  1995年7月,溪口镇曾发生这样一起案件——居民毛某因琐事纠纷一时冲动持刀刺死邻居,之后一直化名潜逃在外,直到2011年因强烈思念亲人才忍不住与其母施某通了一次电话,后施某在接受民警询问时回避了这一细节。同年9月,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毛某抓获,并以涉嫌包庇罪将施某刑事拘留。接手此案后,詹政洁第一时间审阅了案件,并到看守所提神了施某。施某告诉他,那次通话大多数时间她和儿子都在哭,并没有太多交谈,她还劝儿子投案自首,儿子当时答应了。之后,詹政洁仔细审阅案卷并再次到看守所提审,又联系当事民警,做了大量工作后,他综合各种证据认为,施某没有将与儿子通话的情况告知公安民警,她的行为只能算是“知情不举”,是希望给儿子时间投案自首从而减轻儿子的罪行,其情节并未构成包庇罪。最终,检察院对施某作出不批捕的决定。

  “秘诀”之三:勇于履职担当

  詹政洁有着坚定的理想信念:不为困难风险所惧、不为杂音噪音所扰、不为传闻谣言所惑,始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2014年上半年,结合“五水共治”行动,奉化市开展了打击环境污染案件专项活动,詹政洁作为专案组的成员之一,承担着对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提前介入等工作任务,经常在现场加班加点,收集提取证据材料。他顶住各种压力,先后办理了10余件在当地有重大影响力的大要案,批捕了奉化市东郊铝氧化厂等10余家重污染企业的企业主,有力地打击了危害民生类犯罪,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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