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3版:公告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宁波晨荣建设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6年2月21日,该债权总额为1080.31万元。债务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该债权由朱恩位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由宁波辰弘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陈安英名下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嵩江东路728弄5号201室房产(建筑面积143.11平方米)、胡庆勇名下位于宁波市象山县阳明花园23幢504室房产(建筑面积166.64平方米)、马俊良名下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白杨街195弄15号303室房产(建筑面积121.13平方米)、郑钱明名下位于宁波市镇海区庄市新街路集贸市场1号楼207室房产(建筑面积75.51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

  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1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省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叶经理

  联系电话:0571-85778253

  电子邮件:yeling@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楼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697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lexunping@cinda.com.cn 

  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3 资产处置公告 2017-01-12 2 2017年01月1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