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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新 闻

从植物病疫区运来两车“癌症”原木销售

衢州市首例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宣判

  本报记者 汪基建 通讯员 田恬

  本报讯 近日,经江山检察院提起公诉,江山法院依法对叶某某以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5万元。该案也是衢州市范围内办理的首例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

  2015年10月,江西婺源人叶某某接到婺源县太白镇太白村村民小组长的电话,称有松木可以出售,叶某某遂叫上合伙做木头生意的叶某甲(另案处理)一起前往收购。到山上后,两人看到很多枯死的松木。虽然明知销售运输木材要办理相关运输证及检疫证,但因为证件不好办,两人为省去手续图方便,便在未办理任何植物检疫等手续的情况下,先后两次从松材线虫病疫区江西省婺源县太白镇太白村购入共计30.556立方米的枯死松原木,后由叶某某驾驶集装厢车,途经江西省德兴铜矿、浙江省开化县、常山县、江山市等路段,非法将两车松原木运送至非疫区江山市贺村镇的某木材加工厂处销售,后被例行检查的江山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查获。

  经鉴定,该两批次松木样品中有松材线虫活体。浙江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经检测评估,认为叶某某等人调运销售疫木的行为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危险,情节严重。

  链接:松材线虫病是松树一种最具毁灭性的病害,俗称“松树癌症”,致病力强,寄主死亡速度快,传播快,且常常猝不及防,一旦发生,治理难度大,我国更将其列为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第1号名单。因此根据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经营者必须在取得检疫证明后才能销售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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