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西藏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西藏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西藏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8日
附:公告清单 单位:元
序号债权行债务人债务情况(截至2016年02月29日)担保人借款合同编号本金欠息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绍兴县大丰植绒有限公司2014年(绍县)字1918号、2014年(绍县)字1919号、2014年(绍县)字1920号、2014年(绍县)字1922号29280000.003512181.63保证人:绍兴县泰富纺织服装有限公司、高春祥、於霄雰、林锋、谢秀平、孟宝泉、林芳 抵押人:绍兴县石氏服饰有限公司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753350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6年02月29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