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7年1月22日
(2016)浙01破2号
本院根据杭州星河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6年12月29日裁定受理杭州星河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年1月16日指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杭州星河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杭州星河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7年4月10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杨公堤15号国浩律师楼(空疗内);邮政编码:310007;联系人:张丽平;联系电话:13185080287)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文件包括债权申报表、债权人联系方式和申报文件清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可进入公共邮箱(邮箱地址:xhsypc@126.com,密码:abc123)下载。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杭州星河实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该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7年4月2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22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浙01民终4255号
浙江中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王利昌与被上诉人高天荣,原审被告蔡伟国、浙江中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民终4255号民事判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5507号
高利华:本院受理杭州锐拓科技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3491号
张峰: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万森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2民初34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5505号
郑小冰:本院受理杭州锐拓科技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190、191、192号
柴夏生:本院受理原告宋炳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三案,原告诉请要求柴夏生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泗法庭中法庭(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0580号
杭州凯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1336号
戚田兵:本院受理原告葛贤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0378号
邵峰:本院受理原告孙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27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0600号
王荣堂、葛小琴:本院受理原告徐应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106民初10600号民事判决书。王荣堂、葛小琴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徐应松借款本金50000元,支付利息17000元,合计67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1316号
张杭军:本院受理原告赵兵、陈志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4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执民字第3805号
郑少华:本院受理王堂阅诉郑少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依法委托杭州诚易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浙AP9F51车辆进行评估,现已作出评报字第201604-001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现予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价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9382号
周芳、宋事珈: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君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27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91民初1675号
陈坚:本院受理原告郑船秋与被告陈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91民初16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9民初9890号之一
杨建苗、陈利华、杨建文:本院受理原告永宁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被告杭州戴德实业有限公司、杭州阳城颜料化工有限公司、杭州萧山艳阳颜料化工有限公司、澳福纺织(杭州)有限公司、滨海宝利德化工有限公司、沈美英、朱嗣芳、朱纪昌、杨建苗、陈利华、杨建文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109民初98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9民初10455号
湖州织里金喆制衣厂、闵莉莉: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火炬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州织里金喆制衣厂、闵莉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9民初104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9民初11051号
夏银锋、罗洪洪: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嘉德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夏银锋、罗洪洪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9民初110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9民初11054号
方利军、林华芬: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嘉德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方利军、林华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9民初110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9民初14337号
黄达有: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诉被告黄达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原告举证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
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天(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你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院依法审理。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5071号
季海云:本院受理原告韩宝剑诉被告季海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4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塘栖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2127号
李深源:本院受理原告周宝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0民初121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3286号
林小敏、李细桃、杭州中诚石材有限公司、杭州中万石材有限公司、刘元岭、薛晓玲、林省: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市余杭区华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4月25日上午9时在本院余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4259号
潘锡光、罗华香:原告杭州快步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莱轩实业有限公司、潘锡光、罗华香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110民初142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4301号之一
钱君君: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坚诉被告钱骋、钱君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4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0301号
施增良: 本院受理原告唐珍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0民初103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3525号
王建明、胡敏霞: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与被告王建明、胡敏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4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22民初6158号
徐巧华:本院受理原告朱家娟与被告徐巧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7年4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桐庐县人民法院
(2016)浙0127民初3789、3790号
王明力:原告姚北方诉被告王明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27民初37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王明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姚北方借款100000元并支付利息34000元(利息已算至2016年9月12日,自2016年9月13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于同期支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80元,公告费900元,由被告王明力负担。
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27民初37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王明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姚北方借款12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00元,由被告王明力负担。
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将发生法律效力。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4462号
郭义撑、李陆跳:本院原告宁波华安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郭义撑、李陆跳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204民初44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4381号
郑宇:本院原告刘伟库与被告郑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204民初43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5888号
干根荣:本院受理原告宁波丰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干根荣、嘉善中天特钢塑料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212民初58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9711号
陈忠杰:本院受理原告张志毅与被告陈忠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212民初971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5816号
浙江盛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张吉雷:本院已受理原告宁波中洲典当有限公司与你们及被告胡素珍典当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212民初581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83民初7232号
王如章:本院受理原告应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开庭传票以及离婚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7年4月21日上午9时在奉化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组成人员为袁静、徐恩琴、陈国平,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奉化市人民法院
(2017)浙0283民初154号
姚永峰:本院受理的原告夏良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4月21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溪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奉化市人民法院
(2017)浙0283民初152号
姚永峰、陈和国:本院受理的原告夏良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4月21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溪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奉化市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7938号
胡彩云: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7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4467号
温州市鹤羽鞋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庆武鞋料造粒加工场与被告温州市鹤羽鞋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浙0304民初44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4081号
温州华都皮革有限公司、温州鑫雅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王建光、王彩霞、王会巧: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温州华都皮革有限公司、温州鑫雅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王建光、王彩霞、王会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7年4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7)浙0304民初253号
温州市意利蒙服饰有限公司、王胜光、叶晓鸥: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温州市意利蒙服饰有限公司、王胜光、叶晓鸥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7年4月12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