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发烟花爆竹财 买卖运输全非法
通讯员 金炯明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本报讯 1月20日下午3点左右,杭州余杭仁和街道云会老街一家烟花爆竹店内突然冲进几名男子,将老板汪某按倒在地。等他们将汪某押出店铺后,周围的群众才恍然大悟——这几名男子,其实是余杭警方的便衣警察。
原来,1月17日晚,余杭警方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在崇贤街道某停车场内,有人正在交易大量的烟花爆竹。接到报警后,崇贤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有人正在从一辆白色厢式货车往旁边的面包车上搬运烟花爆竹,而这些烟花爆竹的包装上,并没有注明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经清点,现场共有烟花爆竹174件,涉案金额达10万余元。民警当场将涉嫌非法买卖、运输烟花爆竹的张某广夫妇抓获。
民警调查发现,张某广夫妇并没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这些烟花是他们从江苏、安徽等地购入,再非法运输到余杭进行销售的。张某广夫妇从事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多年,此前曾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后来,为逃避检查,他们索性直接通过电话进行联系,下家只要电话里说清楚所需要的烟花品种和数量,张某广就会联系上家从江苏、安徽直接用货车运过来,然后与下家约定好时间进行交易。
根据张某广的交代,民警很快抓获了他的两个下家汪某和陈某。两人都是余杭本地人,在当地经营烟花爆竹生意多年。往年,他们都是从正规渠道进的货,但为了获取更高利润,他们找到了张某广拿货。至于烟花爆竹的来历和质量,他们没有过多考虑。
目前,张某广夫妇、汪某、陈某等人因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已被余杭警方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