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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 告

仲裁公告

  海宁凯泰手袋制造有限公司:本委依法受理申请人林熠红、戚雪平、冯永燕、徐文娟、常雪、唐薇、顾佳明、陈芳、封娟、吴佳与你单位赔偿金争议一案(海劳仲案字[2017]第018号),现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开庭通知书等。限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为答辩期。本委定于2017年2月20日上午9时在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二号仲裁庭(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康乐路158号(党校西侧))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活动,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宁凯泰手袋制造有限公司:本委依法受理牛志刚等77名申请人与你单位经济补偿争议一案(海劳仲案字[2017]第022号),现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开庭通知书等。限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为答辩期。本委定于2017年2月20日下午14时在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号仲裁庭(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康乐路158号(党校西侧))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活动,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7年1月24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8 仲裁公告 2017-01-24 2 2017年01月2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