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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 告

法院公告

2017年1月25日

  (2016)浙0382民初6435号

  干方飞、易洪婷、干彩青、干方迪:本院对原告乐清市华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干方飞、易洪婷、干彩青、干方迪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82民初64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11031号

  黄小萍、林革: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成支行诉你们及蔡少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5月4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11062号

  黄海飞: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精实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姚建良、陶海峰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5月4日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11609号

  蒋成锋、郑蕾蕾、叶荣维: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华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叶铮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5月8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26民初5274号

  林云夫、陈美秀、林珈亦、阜阳敖仕服饰有限公司:原告胡志宏诉你们与平阳县联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326民初52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平阳县人民法院

  (2016)浙0326民初5275号

  林云夫、陈美秀、林珈亦、阜阳敖仕服饰有限公司:原告叶香妹诉你们与平阳县联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326民初52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平阳县人民法院

  (2016)浙0327民破13号之一

  因温州格贝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尚未发现财产,已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已于2016年12月30日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宣告其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苍南县人民法院

  (2017)浙0411民初140号

  钱洪林、陈红根:本院受理原告王建生诉被告钱洪林、陈红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判令被告钱红林归还借款本金1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及实现债权的代理费1500元;被告陈红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411民初153号

  陈红根:本院受理原告王建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判令你归还借款25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及实现债权的代理费2000元;诉讼费由你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411民初108号

  姜美花:本院受理原告王建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判令你归还借款2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及实现债权的代理费1500元;诉讼费由你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6399号

  湖州普乐微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湖州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诉被告湖州普乐微电子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5297号

  朱佳丽、周利花:本院受理的原告石国荣诉被告朱佳丽、周利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直接或邮寄等方式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502民初5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2民初217号 

  姚晟、陈芳: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与被告姚晟、陈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阳光司法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限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楼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2民初220号 

  姚晟、陈芳、姚鸿远、汪佩娟: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与被告姚晟、陈芳、姚鸿远、汪佩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阳光司法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限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楼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3民初93号

  钟桂良、吴彩勤:本院受理原告贺惠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至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本案定于2017年5月1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3民初3671号

  施福林:本院受理原告欧阳梦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至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本案定于2017年5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3民初3772号

  沈永明、范志莉:本院受理原告郑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至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本案定于2017年5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3民初3751号

  义乌市暖宇针织手套厂:本院受理原告湖州市南浔澳泰毛纺原料加工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需知、外网查询告知书、关于互联网送达裁判文书的规定、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5月2日13:30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3民初2919号

  李永康:本院受理原告李建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503民初2919号民事判决书、判后答疑告知书、关于预交上诉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3民初2921号

  李永康:本院受理原告陈剑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503民初2921号民事判决书、判后答疑告知书、关于预交上诉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3民初2934号

  沈红建:本院受理原告杨建波与被告沈红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503民初293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双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7561号

  童跃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第五营业部诉被告童跃军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702民初756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5589号

  徐文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为与被告徐文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702民初55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13756号

  郑朝钢、郑礼钢、吴凯林:本院受理原告金华天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郑朝钢、郑礼钢、吴凯林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郑朝钢、郑礼钢、吴凯林公告送达本院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婺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13757号

  陈旭东、钟淑慧:本院受理原告金华天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陈旭东、钟淑慧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陈旭东、钟淑慧公告送达本院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婺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13760号

  舒振华、饶永永:本院受理原告金华天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舒振华、饶永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舒振华、饶永永公告送达本院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婺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11884号

  胡宙纳:本院受理原告林旭君与被告胡宙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婺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0 法院公告 2017-01-25 2 2017年01月2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