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世 相

本想图吉利 没想坏了事

一个开门炮 老板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通讯员 朱建峰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本报讯 大年初八,开工上班的好日子,为图吉利,经商做生意的朋友都喜欢在开工当天燃放烟花爆竹。今年的大年初八,杭州富阳区万市镇的尤老板,却因为自己的“开门炮”将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2月4日上午9时许,富阳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万市镇花家村某厂房仓库发生火灾。接到报警,指挥中心立即指派万市派出所、交警中队、消防中队等部门赶赴现场,联动万市镇政府工作人员合力开展扑救工作,由于发生火灾的厂房内存储大量易燃的废旧棉纱,赶赴现场的警力在封锁现场确保群众安全的同时,合力协助消防队员开展喷洒灭火工作。经过两小时的奋力扑救,大火被成功扑灭。

  随即,警方对起火原因进行了勘查,并发现就在起火点不远处有烟花残骸以及满地的鞭炮纸屑。民警和消防队员在走访中了解到,该厂老板尤某在起火前燃放了开门鞭炮。

  “本想图一个吉利,虽然知道燃放烟花可能会引发火灾,但总想着事情不会落在我头上。”老板尤某在接受调查时说,就是一时的侥幸心理却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虽然尤某所在地不属于禁燃区域,但其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火灾发生构成因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尤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浙江法制报 世 相 00003 一个开门炮 老板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2017-02-06 2 2017年02月0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