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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 闻

同案两名嫌疑人 律师请了同一人

安吉检方及时发现并纠正这起律师违规行为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李琳

  本报讯 同一起案件中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却聘请了同一名律师。近日,经安吉县检察院监督,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对违规会见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律师作警告处理,并责令其立即纠正违规行为。

  去年10月,安吉县检察院在办理小马故意伤害案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过程中,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杨某甲、杨某乙可能聘请了同一名辩护律师。发现这一违规线索后,该院驻所检察室立即会同县看守所对该事件进行调查,通过查阅律师会见登记簿、回看会见室录像、约谈相关工作人员等,证实两人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6年9月21日被羁押于安吉县看守所,且聘请的为同一名律师——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张某。律师张某已于9月28日分别会见了二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律师张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其中第四条第二项“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规定。经检察监督,10月28日,看守所在张某再次申请会见时予以了制止,并将违规会见情况通报办案单位,同时向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发函反馈,要求严肃处理。近日,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对律师张某作警告处理,并责令其立即纠正违规行为。

  为规范律师会见秩序,维护监管秩序,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安吉县检察院同时向县看守所提出建议,建议严格规范执行律师会见登记制度,要求会见律师必须严格填写委托人、同案犯罪嫌疑人、同案律师等信息,另一方面要核查会见律师是否人证一致、相关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委托人是否适格等信息,同时加强律师会见现场管理,防止律师借会见之机为在押人员违规传递物品、信件、串供信息等。


浙江法制报 新 闻 00002 同案两名嫌疑人 律师请了同一人 2017-02-14 2 2017年02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