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审判团队 设立院长调解室
松阳法院: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
通讯员 杨慧峰 叶颖豪
本报讯 “看到主审法官是位办案经验丰富的院领导,我放心了不少。”近日,一桩由松阳法院院领导带头办理的案件,在松阳法院民事审判庭开始审理。当事人坦言,看到主审法官为该院副院长许海松后,让他对法院的判决更为信任。
为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责任制落地,近日,松阳法院推出三项具体举措,将院领导办案制度落到实处。
入额院领导组建审判团队。入额院领导在分管庭室组建“1+1+1”模式的难案审判团队,办案数不少于该庭室收案数的10%,以确保院领导带头办大案、办难案的理念不走空;
院领导办理重大案件。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法院新收的破产案件优先分给院领导审理,发挥领导在把握政策方面的优势,及时与政府及职能部门协调,加快依法处置“僵尸企业”进程,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
依托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院长调解室。结合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机制建设,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院长调解室,明确院长每月调解案件不少于1件,副院长不少于2件,通过院领导引领示范,探索调解程序前置机制,营造调解优先氛围,推动诉前纠纷化解。
该院院长章志林表示,松阳法院制定制度让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不仅是把司法改革中员额法官带头办案的要求落到实处的一项举措,更是通过院领导带领全院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重要垂范,通过以上率下,带头苦干,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