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累积信誉靠诚信经营,有人却在背地“刷单”
淘宝天猫将刷单“傻推网”主办者告上法庭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西法
本报讯 网上购物,看看卖家的信誉评价是“剁手族”们的“常规动作”,但有的网店为了推高信誉却出钱找人“刷单”,不仅误导消费者,对诚信经营的卖家来说也十分不公平。
昨天,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淘宝网、天猫网与刷单平台“傻推网”的主办者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世科技)对簿公堂(本报2016年12月6日曾作报道)。阿里巴巴方面认为,简世科技组织刷单行为使电商平台数据受到污染,严重误导消费者,损害了淘宝与天猫网的市场声誉和竞争力,因此索赔216万元,同时要求承担为本案维权所产生的合理支出10万元。
原告淘宝、天猫网表示,两个电商平台在成立之初就设立了评价系统,消费者每次购物后对商品以及服务进行评价。浏览商品详情页面公开的过去一段时长的宝贝成交记录、评价内容,都是消费者在海量商品中选择的主要决策参考之一。但评价需要日积月累的长期积淀,有些卖家却通过各种虚假交易(又称为“炒作信用”“炒信”或“刷单”)的方式,虚构成交记录及用户好评,借此欺骗平台以及消费者,谋求非法利益。“炒信”平台便是利用个别不法网络卖家的这些心理而设立的。
两原告在诉状中指出,简世科技2014年9月开始设立刷单平台“傻推网”,专门从事网络刷单“炒信”。该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是手续费与会费。手续费按照商家支付给“刷手”佣金的20%收取;会费按照月费268元、年费1980元由商家支付,成为会员的商家在平台上发布刷单任务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2016年4月5日,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简世科技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经查明,2014年9月至2016年3月,在傻推网发布刷单任务的淘宝网、天猫网商家有3001家,涉及刷单金额有2600多万元,违法所得为36万元。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简世科技的行为系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并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
淘宝、天猫网认为,简世科技设立“傻推网”组织“炒信”“刷单”行为,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声誉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也严重危及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故索赔216万元。
昨天在法庭上,简世科技提出,淘宝和天猫作为两家独立的企业主体,对这起案件应分开起诉,而不应合并审理,从程序上来说,不符合法定程序,从实体上来说,两原告的主体资格也不适格。
同时,简世科技认为,他们与原告并不存在“不正当竞争”的关系。简世科技的代理人表示,刷单、炒信的行为损害的是存在竞争关系的商家利益,但淘宝、天猫是电商平台,不存在直接的、具体的、特定的损害后果,因此不存在竞争关系,要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并不合理。
但原告代理律师反驳,淘宝、天猫网所建立的评价体系为网站的核心竞争力之一,经过十多年的评价数据积累,让消费者在购物中形成了对评价数据的依赖。而被告的“炒信”行为,使两个平台的数据受到大量污染,损害原告的声誉和竞争力。另外,原告在打击“刷单”行为中每年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被告的行为也无疑增加了原告的打击成本,同样造成了损害。
昨天的庭审中,双方还就索赔金额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由于争议较大,法庭没有作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