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复东海渔场,浙江又有新动作
借鉴“河长制”的“滩长制”将在全省推开
见习记者 裘怡晨 通讯员 胡杰婧
本报讯 说起“河长制”,相信大伙儿一定不会陌生,但你听说过“滩长制”么?其实,“滩长制”去年11月便在象山悄然推开,其目的便是有效打击滩涂内的违规网具。昨天下午,记者从全省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获悉,今年我省将通过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滩长制”等长效机制建设,真正守护好东海渔场。
为了有效压减严重过剩的海洋捕捞强度,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修复振兴浙江渔场,自2014年起,我省便轰轰烈烈地开展了渔场“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据介绍,2016年,我省共取缔涉渔“三无”船舶580艘,初步完成6574艘“船证不符”渔船整治,取缔违禁渔具20.1万顶(张);查处违法案件2104起,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41起、移送530人,三项指标均超过前三年总和。
借鉴“五水共治”工作中“河长制”的经验,去年,“滩长制”作为打击禁用网具的新型基层组织管理机制应运而生。记者了解到,“滩长制”首个试验地象山,目前已有“滩长”百余人,他们在各自的滩涂辖区内监管违法违规行为,清理辖区内的禁用渔具,为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贡献自己的力量。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月12日,象山全县依托“滩长制”累计清理地笼网5.03万顶、串网7.45万余米。
昨天下午,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黄志平在肯定“滩长制”的优越性的同时,强调不应将“滩长制”仅仅局限于整治“绝户网”,还需把监管滩涂上的“三无”船、乱排污一并纳入,以提高执法监管效率。
紧抓滥捕幼鱼这一渔场修复“痛点”,2016年,浙江率先在全国部署开展“幼鱼保护攻坚战”和“伏季休渔保卫战”。黄志平表示,今年,这“两战”还将持续开展,并落实工作机制和问责、督查考核两个“指挥棒”,对渔业违法违规活动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形成“不敢、不能、不愿”的高压严管常态。
针对可能反弹蔓延的渔业违法违规行为与渔业安全生产、公共安全隐患,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争取达到“三个基本”,即基本杜绝涉渔“三无”船舶,基本实现“绝户网”在码头、停港渔船、沿海滩涂“三不见”,基本完成“船证不符”渔船整治核查和渔运船整治工作。
此外,我省还将在全省评选出10个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先进县,新建海洋特别保护区1个,开展2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启动20公里岸线整治修复工程,选划公布9个经济鱼类产卵场保护区,增殖放流水生生物苗种10亿单位,切实保护东海生态环境。